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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买新能源车最高可补11.4万 两年推广1035辆
发布日期:2014-08-21 14:22:37 来源: 三湘都市报 编辑:tczx 浏览次数:(6259397)

  《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》近日原则上通过评审,今明两年,该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1035辆。其中推广公交车300台、公务公用车250台,完成200台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工作,完成285台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。

  最高可获11.4万补贴

  按照今年国家对纯电动乘用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乘用车的补助标准,续驶里程不同的新能源车,将可获得3.325万元-5.7万元/辆不等的国家补贴。

  “在我市范围内购买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车型,省内将按国家补助1∶1给予补贴(公务车除外),其中省级财政负担30%,市级负担70%,但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%。”株洲市汽车产业办一负责人举例说,一台纯电续驶里程大于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,可享受国家5.7万元/辆的补助,加上省内补贴,最高可获得11.4万元的补贴。

  此外,列入了工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汽车,可免征车辆购置税。

  未来可有10多款车型

  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株洲市新能源汽车的私人拥有量并不多,大概不超过10辆。

  造成这一现状与市场上在售车型不多有关。株洲市有南车时代电动、北汽株洲分公司、南车株机、南方宇航电动汽车4家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。

  株洲市汽车产业办一工作人员说,该市将在本地企业进行设点,同时引进技术成熟、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市场,届时将有10多款新能源车型进入市场。■记者 李永亮

  配套

  按停车位15%

  预留充电桩

  去年6月,株洲市首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,位于荷塘区荷塘大道旁、株浏路口,投资1500万元,占地4亩,一次最少能为10台电动汽车提供服务。因电动私家车数量少,暂处于关闭状态。

  《方案》要求,城区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将在现有公交线路首末站改造建设充电设施。新建办公楼、商场、酒店、住宅小区、公共停车场、道路及园区,要按总规划停车位的15%比例,预留充电桩的安装位置和容量。城区公共停车位将按交流充电桩总数的10%比例,建设直流一体充电机,用于私家车、出租车、公务车的快速补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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